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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3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HHY-ZB-2024-0107
(二)项目名称: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950000.00元。上述金额为估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应根据实际配送量及中标费率最终结算为准。
(四)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为98%(投标报价取百分比整数,如:92%、93%、94%,不保留小数点后数字,不得以92.5%、93.5%等非取整报价),超过报价上限或投标报价非取整报价的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
1.采购人情况: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单位(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海关,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2.每日需保障约130人早中2餐食品原材料的配送。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4〕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还包括:(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 号);(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零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
(三)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也可采用邮件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ztb-1@hyzxgc.com: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售价:每个包组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二)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其他收入账号,报名资料发至ztb-1@hyzxgc.com,招标代理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发出招标文件。
其他收入账号:
户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柠溪支行
账号:9550880213682600182
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6-8164360、816244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1栋五楼501
联系方式:0756-251029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云香
电 话:0756-251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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